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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围堵!又有大行“剑指”经营贷 不得用于购房 违反则立即收回贷款!

2021-05-15 09:41:16来源:券商中国

文章导读
【全面围堵!又有大行“剑指”经营贷 不得用于购房 违反则立即收回贷款!】5月14日,农业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我...

  银行“加码”严查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

  5月14日,农业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我行经营用途贷款资金用途限定的公告》称,在我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若违反上述要求,我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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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继邮储银行之后,又一家国有大行发布公告限定经营贷用途。近期,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北上广深等楼市热点城市先后启动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全面排查,银行普遍收紧经营贷申请审核。此番大行率先发布公告重申经营贷限定用途,意味着经营贷资金用途的从严审核将从楼市热点城市扩大到全国,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将继续严查贷款违规使用的套利行为。

  “围堵”套利空间,银行收紧经营贷申请条件

  农行14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有关监管要求,保障我行经营用途贷款合法、合规、依约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您在我行办理的经营用途贷款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不用于房地产开发或经营、购买住宅或商业用房等,以及不将贷款资金用于国家禁止的其他领域和用途。若违反上述要求,我行有权立即收回已发放贷款,调减、撤销借款合同项下未提取借款额度,以及有权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行使各项违约救济措施。

  在农行发布上述公告前,邮储银行已于4月15日发布《关于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限定的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法、合规、履约使用,我行个人经营性贷款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仅可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房产、有价证券、商业保险基金理财产品、期货、股权、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或用于其他禁止性领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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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3月以来,北上广深等楼市热点城市陆续启动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检查,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乱象予以重拳出击,并公布排查情况。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也与3月底联合发文,要求银行要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贷款期限管理,严格贷中贷后管理等。对于挪用经营贷的个人和企业,其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经过近两个多月的联合“围剿”,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近日从银行、房产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银行普遍收紧对经营贷的申请审核,并加强对存量经营贷的资金用途监测。

  北京一大行网点的负责人对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透露,该行前期刚排查完个人经营性贷款,最近启动了针对企业申请的经营性贷款的全面排查。

  据其介绍,该行将经营性贷款按贷款主体、贷款流程和权责的不同内部划分为个人经营性贷款和公司经营性贷款,但两类贷款按银行规定的资金用途并无差别,只能用于从事生产经营。

  “银行排查主要依靠基层网点通过现场调查、查看账户流水和回款等手段进行排查,但上级行也会提供大数据等技术排查手段,比如追踪贷款资金的交易对手方,以及公司的关联公司及持股情况等。”上述大行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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