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4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北京乐乎友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乎友朋物业”)罚款2万元,处罚事由为其违法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兴建)字[2021]第680001号。记者查询发现,乐乎友朋物业为北京乐乎公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乎公寓”)全资子公司,乐乎公寓获复星集团A轮投资。
乐乎友朋物业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该条规定如下:第一款: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第二款: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承购、承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
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乐乎友朋物业作出上述罚款处罚。该条规定如下:“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5日。
据中国经济网了解,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乐乎友朋物业成立于2019年9月26日。其股东结构如下:乐乎有朋(北京)公寓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200万元。乐乎有朋(北京)公寓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乐乎公寓持股100%。乐乎公寓股东结构如下:大股东罗意持股21.8997%;二股东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1553%。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656.HK)持股100%。
乐乎公寓官网显示,乐乎于2014年创立,是以公寓为载体的生活服务商。2017年获得复星集团A轮融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等12个城市布局。2018年乐乎获B轮超亿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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