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昨日发布潍坊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潍银罚字〔2020〕第1号、第2号、第3号、第4号、第5号),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存在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收缴假币;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4.50万元。
田国胜时任北宫管辖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兼北宫支行行长,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4.10万元。
张丽红时任临朐管辖行行长,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4.10万元。
刘洪姣时任北宫管辖行营业部总经理,融易新媒体,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4.10万元。
田乐亮时任临朐管辖行营业部总经理,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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