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5日讯 (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了江西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编号:樟药监经202010号)。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樟药监药品经营罚【2020】02号)显示,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经营的“小通草”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因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179.65元。
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座落江西省樟树市,位于福城医药园区,公司创建于二00四年十月,占地面积23980m2,是一家首批获得国家GSP资证的新型民营股份制医药物流配送企业。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江西江中医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润江中官网显示,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润江中”)前身是江西中医学院的校办企业-江中制药厂,创建于1969年10月。1998年重组东风制药,组建江中集团,2004年被列为江西省省属国有重点企业。2019年2月华润医药战略重组江中集团,正式更名为华润江中,成为华润集团的一级利润中心。
华润江中拥有一家A股上市公司江中药业(股票代码:600750),主要从事中成药、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江中”“初元”两个中国驰名商标和“杨济生”“桑海”两个江西省著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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