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对苏州新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赫地产”)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其违法事实为,2017-B10-A、B号地块在建工地将地下室的积水抽排至清源路东侧的市政管网。经查,苏州新赫地产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2301120001。记者查询发现,苏州新赫地产为石榴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榴置业”)旗下全资子公司。
2020年8月14日下午,张家港市锦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苏州新赫地产张地2017-B10-A、B号地块在建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上述违法事实。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对苏州新赫地产作出处罚。该条规定第一款如下: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张地2017-B10-A、B号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批前公示显示,苏州新赫地产为该项目建设单位,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7万平米。
苏州新赫地产成立于2018年2月6日。其股东结构如下:上海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上海宁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上海宁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北京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北京亚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结构如下:石榴置业持股100%。
官网显示,石榴集团2007年成立于北京,经过十余年创新发展,逐渐形成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科技产业投资运营、文旅新城、长租公寓等多元业务共同驱动的发展模式。截至2019年底,石榴集团总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累计开发面积近5000万平方米,其中大型综合体项目投资约450亿元。
8月份,石榴置业发布公司债券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0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9.77亿元,实现净利润为3.93亿元,净利率为9.8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5亿元,同比增长331%。截至2020年6月30日,融易新媒体,公司资产规模822.13亿元,与2019年期末相比金额增长72.46亿元,增幅9.67%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开发项目近80个,具备管理较大规模资产及运营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验和能力。目前在售项目超过50个,储备确权货值近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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