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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股份收监管工作函 因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2020-09-23 18:44:24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科达股份收监管工作函 因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的监管措施显示,科达股份(600986.SH)因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收监管工作函。 

  科达股份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理日期为2020年9月22日。 

  9月21日,科达股份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控股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科达”)拟向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文互联”)转让8000万股股份,并向后者定向发行股份募资不超过15亿元。交易完成后,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浙文互联将以26.69%的持股比例成为控股股东,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告,9月20日,山东科达与浙文互联签署《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山东科达拟依法将其持有的科达股份的8000万股股份转让予浙文互联,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6.04%,每股转让价格为8元/股,转让价款为6.40亿元。 

  科达股份拟向浙文互联非公开发行3.73亿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4.02元/股,浙文互联拟以现金15亿元认购3.73亿股,9月20日,科达股份与浙文互联签署了《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浙文互联将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6.69%,未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根据《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浙文互联无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科达股份无实际控制人,浙文互联为科达股份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文互联为公司的关联人,其以未来控股股东身份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山东科达持有上市公司1.68亿股股份,占科达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2.72%,为科达股份第一大股东。刘锋杰持有山东科达82.82%的股权,为科达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山东科达实际控制人刘锋杰之父刘双珉持有科达股份股份55.91万股,刘双珉为山东科达的一致行动人。山东科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科达股份股份1.69亿股,占科达股份股份总数的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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