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委)近日召开了2019年度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讨论认为,科创板开板初期的企业发行业务,可能面临来自境内外市场环境、开板初期集中发行、各方参与主体业务和技术准备不足等方面的困难和挑战,需要企业、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和买方机构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自觉强化责任意识,理性开展发行承销业务。基于上述考虑,自律委就促进科创板开板初期企业平稳发行提出如下行业倡导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中长线资金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建议除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外,其他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持有市值门槛不低于6000万元,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优先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6类中长线资金对象配售。同时,建议通过摇号抽签方式抽取6类中长线资金对象中10%的账户,中签账户的管理人承诺中签账户获配股份锁定,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是简化发行上市操作,保障安全运行。建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低于8000万股且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足15亿元的企业通过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安排除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之外的其他战略配售,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
三是合理确定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标准,形成良性竞争。经充分评估承销商在发行承销工作中的收益和投入匹配性,建议对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收取的经纪佣金费率由承销商在0.08%至0.5%的区间内自主确定,推动形成行业惯例,避免恶性竞争。
自律委各成员单位将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议决议,并呼吁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及其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和其他相关各方,共同遵守上述行业倡导建议,积极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维护科创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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