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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微涨 12名董事及高管拟共248万元增持稳股价

2020-06-12 18:22:13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成都银行微涨 12名董事及高管拟共248万元增持稳股价...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2日讯 成都银行(601838.SH)昨日晚间发布稳定股价措施公告称,6月9日起30个交易日内,在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薪酬的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247.55万元,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成都银行股价今日开盘下跌,盘中最大跌幅为1.15%;午后,成都银行股价回升。截至今日收盘,成都银行报7.89元,涨幅1.02%。 

  公告显示,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 

  成都银行4月29日晚间发布的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归母每股净资产为9.84元/股,上年同期为8.64元/股。

  

  截至2020年6月9日收盘,在成都银行领取现金分红和薪酬的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具体包括董事长王晖,副董事长何维忠,董事杨蓉,董事、副行长李爱兰,副行长黄建军、李金明、蔡兵、李婉容,人力资源总监魏小瑛,总经济师郑军,行长助理罗结,董事会秘书罗铮。 

  以下为公告全文: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拟采取由本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截至2020年6月9日收盘,在本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薪酬的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具体包括:董事长王晖先生,副董事长何维忠先生,董事杨蓉女士,董事、副行长李爱兰女士,副行长黄建军先生、李金明女士、蔡兵先生、李婉容女士,人力资源总监魏小瑛女士,总经济师郑军先生,行长助理罗结先生,董事会秘书罗铮先生。 

  前述12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247.55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实施期限为自2020年6月9日起30个交易日内。 

  本次增持主体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制定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稳定股价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公司股份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本公司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上述第20个收盘价低于本公司每股净资产的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以下简称“触发日”)。 

  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本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触发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本公司已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 

  尽管本公司已根据相关监管机构对稳定股价普适性的要求制定了具体措施,但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鉴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采取回购股份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本公司将不采取通过回购股份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根据本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顺序,本公司将采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措施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由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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