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5月14日,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首发申请将上会。晨光新材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600万股,拟募集资金8.02亿元,将分别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拟投入募资额分别为6.19亿元、0.69亿元、1.14亿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元证券。
晨光新材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晨光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丁建峰及其家庭成员虞丹鹤、丁冰、丁洁和梁秋鸿。丁建峰和虞丹鹤系夫妻关系,丁冰、丁洁系丁建峰和虞丹鹤之子女,梁秋鸿和丁洁系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丁建峰及其五位家人合计控制晨光新材86.18%股份。
目前,丁建峰任晨光新材董事长;晨光新材控股股东建丰投资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晨光新材二股东香港诺贝尔的董事。虞丹鹤任建丰投资监事。丁冰任晨光新材董事、总经理;实控人持股平台晨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丁洁任晨光新材销售中心运营部总监。梁秋鸿任晨光新材董事会秘书、研发中心总监。
晨光新材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和2020年3月16日向证监会报送2版招股书。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报送时间相差不到1年的2版招股书,2017年的净利润数据对不上,相差2093.11万元。
2019年版招股书显示,晨光新材2017年营业利润为5285.14万元,利润总额为4855.31万元,净利润为377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1.70万元。
而2020年版招股书却显示,2017年晨光新材营业利润为3192.03万元,利润总额为2762.20万元,净利润为1678.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8.59万元,分别比第一版招股书少2093.11万元。
新版招股书显示,晨光新材以会计差错更正的形式对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晨光新材对2017年6月实际控制人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获得的新增股份形成的股份支付总额进行了重新计算,追溯调整股份支付金额2093.1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晨光新材曾因未按时提交2017年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天眼查显示,2017年7月4日,晨光新材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后在2017年8月21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过去4年里,晨光新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始终远低于同期营收。2016年-2019年,晨光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3.32亿元、4.75亿元、6.71亿元、6.9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2亿元、2.30亿元、3.20亿元、3.03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87%、48.46%、47.75%、43.94%,占比始终较低。
晨光新材营收一路上涨,但净利数据波动却极不稳定。按新版招股书数据,晨光新材净利润2017年下滑46.73%,2018年上涨700.99%、2019年下滑11.62%。同期晨光新材净利润分别为3151.12万元、1678.59万元、13445.38万元、11882.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61.31万元、9796.43万元、13426.86万元、8260.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距分别为8117.84万元、-18.53万元、-3622.75万元。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货款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收到的票据使用包括到期托收和背书转让两种方式,其中只有到期托收的部分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直接背书对外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货款的票据未作为现金流核算,因此大幅减少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金额,同时也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流出金额,相应地,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亦较低。
2017年7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荆杰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15日,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荆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荆杰系原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有限”)驻福建办事处负责人。晨光新材系由晨光有限2017年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荆杰于2010年7月份开始在晨光有限工作,2013年年初开始在该公司福建办事处任负责人。2015年6月份,晨光有限在核查其公司福建办事处销售往来账目时,发现福建办事处“偶联剂”的销售账目上显示的剩余库存比实际库存要多,存在15.86万元的差额,遂向被告人荆杰求证。荆杰承认其挪用了该15.86万元人民币的货款,并于2015年6月15日向晨光有限出具了一张15.86万元的欠条,后于2015年6月底偿还了10万元。晨光有限在此后继续核实账本上的相关账目情况时发现被告人荆杰于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通过虚构莆田正盛鞋材朱某、莆田客户逯占、晋江煌顺新协志三笔客户尚欠公司货款的虚假账单,侵占了公司30.44万元人民币的货款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及购买车辆。假账暴露后,荆杰于2015年10月20日通过其家人将30.44万元人民币由其表姐杨和梅交给了晨光有限股东荆某。晨光有限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证明表明公司已收到荆杰退还的货款30.44万元,并对荆杰的行为予以谅解。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荆杰在丹阳市皇塘镇丁桥村被公安机关抓获。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晨光新材,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功能性硅烷厂商拟主板募资8亿 丁建峰一家持股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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