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记者田云绯 华青剑) 4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陈某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豫0103刑初689号)。陈某昌在担任河南星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期间,通过编造虚假工程承揽合同和虚假苗木购销合同的方式,于2014年1月29日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002936.SZ)民主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骗取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500万元贷款。现赃款未追回。
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原市场部经理魏某称,其去核实了星苑园林公司和河南盛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绿化工程合同,其他合同其没有去核实。根据星苑园林公司提供的苗木购销合同,郑州银行发放500万元贷款。
陈某昌及其辩护人提出,郑州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被告人陈某昌提供的工程合同等协议不真实仍放贷,且郑州银行未报案。
法院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是否明知工程合同等协议不真实,不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被告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骗取对象系银行,而非银行工作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投诉。因此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昌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此前被告人陈某昌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责令被告人陈某昌退赔被害单位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郑州银行年报发现,截至2019末,郑州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6.45亿元,2018年末为39.38亿元,同比增长17.95%;不良贷款率为2.37%,较上年末下降0.10个百分点。???
员工未核实虚假合同放贷500万 贷款未追回
4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陈某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一审刑事判决书》。陈某昌在担任河南星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期间,通过编造虚假工程承揽合同和虚假苗木购销合同的方式,于2014年1月29日在郑州市二七区华健大厦与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签订借款合同,骗取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500万元贷款。
2019年1月,在河南省商丘监狱服刑的被告人陈某昌向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投诉他人的犯罪事实时,在投诉信中其交代了自己骗取贷款的事实。2019年1月22日,公安机关据此对其进行了调查。现赃款未追回。
陈某昌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的信贷部经理谷某和魏某,开始操作贷款,贷了两次均按照约定还款完毕。2014年陈某昌又通过谷某和魏某在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申请贷款500万元。
陈某昌向银行提供星苑园林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16份合同均为伪造。编造虚假的合同,通过网上查到伪造公章的人,把打印好的虚假合同邮寄给对方,对方加盖好印章再邮寄给陈某昌。
2006年6月至2016年底,魏某在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担任市场部经理,其负责调查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项目的合法性,写出调查报告。谷某是审查岗,对前期工作进行审查,签署自己的意见,然后魏某和谷某找行长汇报情况,行长签字后将借款资料、手续、报告等报郑州市银行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总行派人再实地调查,后向审贷委汇报,批准后会有批复,其依据批复提出的要求、条件,完善后放款。
魏某称,关于2014年1月29日星苑园林公司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该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购货,魏某让借款人星苑园林公司、担保人河南华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工商材料、购销合同、纳税凭证、银行流水、股东个人的机动车行车证和购车发票、办公用房等,其还去查询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征信状况。魏某去核实了星苑园林公司和河南盛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绿化工程合同,其他合同其没有去核实。根据星苑园林公司提供的苗木购销合同,郑州银行发放500万元贷款。星苑园林公司的500万元到期后,没有偿还郑州银行。
被告人陈某昌及其辩护人提出,郑州银行工作人员明知被告人陈某昌提供的工程合同等协议不真实,仍放贷,且郑州银行未报案。
法院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是否明知工程合同等协议不真实,不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被告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骗取对象系银行,而非银行工作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投诉。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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