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减征起始月份为2020年2月。实施减征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减征?
答:(1)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参保单位登记信息,确定符合减征范围的参保单位,按规定减半征收减征期内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应收账,并将减征后的应收账报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2)参保单位对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减征范围或减征金额有异议的,可向辖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减征重新核定:①申请减征重新核定的报告(需注明申请减征重新核定的原因,融易新媒体,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单位性质属于减征范围的相关资料。
(3)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减征重新核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单位履行告知义务。
如何处理2020年2月、3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减征?
答:(1)2020年2月、3月未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减征处理。2020年2月、3月未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参保单位登记信息,确定符合减征范围的参保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2020年2月、3月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应收账,并将减征后2020年2月、3月的应收账重新报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2)2020年2月、3月已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减征处理。2020年2月、3月已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参保单位登记信息,确定符合减征范围的参保单位,并会同市税务部门对多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实施批量退费处理。参保单位无需办理退费申请。
①批量退费流程:一是市社保中心登记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确定2020年2月、3月需退费单位的相关信息,具体信息项包括: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退费险种、退费金额、单位在税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号、收款户名、开户行、联行行号等收款信息,并“锁定”待退款金额的待转金部分。二是市社保中心登记部门将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费明细传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门。三是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门按规定向市财政部门请款后,将退费金额拨付至单位在税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号中。(注:新城区的,由市社保中心登记部门将新城区相关单位退费明细分区转各新城区登记部门,再由各新城区登记部门参照上述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办理退费)
②退费失败处理 :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退款拨付手续后,如发生退付失败的,按以下流程处理:一是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门汇总退付失败的明细数据,标注失败原因后,反馈至市社保中心登记部门。二是市社保中心登记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对退付失败明细数据进行核对,并重新生成二次退费明细信息,按上述批量退费流程重新传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门,再由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二次退费。(注:新城区的,由各新城区登记部门将退付失败的明细数据报市社保中心登记部门,由市社保中心登记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核查后,回传各新城区登记部门,由各新城区登记部门参照上述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办理二次退费)
③参保单位退费到账核查及异议处理:市医保中心财务部门将退费金额拨付至单位在税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号后,参保单位可通过单位在税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号查询退费到账情况。参保单位如未收到退费款或对退费金额有异议时,可向辖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如属于银行账户信息错误原因导致,应将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备案,重新办理退费手续;如对退费金额有异议,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核查并告知核查结果。
参保单位出现哪些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情形时,可以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保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1)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后,不足以缴纳当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的;(2)我市疫情解除后,难以正常生产经营,复工率达不到 50%以上的;(3)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情形。
参保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可以申请缓缴多长时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文章标题:【最新新闻爆料:武汉个体户社保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 内容摘要: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减征起始月份为2 ... 免责声明:智达快讯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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