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万住月子中心期间宝宝竟发烧住院 泉州华夏天宝妇产医院:我们不管!

  泉州一妈妈怒了!!!产后花3万元住月子中心休养,宝宝却发烧住院,并查出感染病菌。更加气人的是泉州华夏天宝妇产医院竟然不愿意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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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事妇产医院大楼

  事发:宝宝在月子会所发烧

  近日,陈女士通过海都报微信小程序爆料称,2019年1月,她与泉州华夏天宝签订《产后康复休养协议》,产后在该院月子会所休养28天,院方提供妈妈护理和婴儿托管等服务,金额为3万元。

  2月17日,产后第二天,陈女士带着宝宝入住位于华夏天宝4楼的月子会所,自己单独一间,宝宝晚上则在会所的托管中心由专人看管。3月6日晚上11点,由于托管中心消毒,多名宝宝暂时被推到一间房间内休息。陈女士称,当晚,她到该房间查看,发现房内温度较低,而且有风从窗户外钻进来,她赶紧让工作人员将窗户关闭。

  第二天上午8点多,工作人员将宝宝带给陈女士。“我发现宝宝身体有点烫,就让工作人员拿体温计测量,一测是37.8度。”陈女士说,工作人员当即采取物理降温,并给宝宝吃了扑尔敏,但24小时后,宝宝体温仍未降下来。

  3月8日上午,陈女士带着宝宝前往泉州市一家公立医院治疗。治疗期间,宝宝反复发烧,最高达40.2度。3月25日,陈女士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宝宝进行病源微生物的检测。两天后,检测结果是人葡萄球菌感染。当天,宝宝也康复出院。

  陈女士认为,宝宝是在月子中心感染人葡萄球菌,3月6日当晚也有可能受寒,她希望院方能够公开道歉,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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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天宝:病菌不是在会所感染,不可能赔偿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来到华夏天宝妇产医院采访。

  针对陈女士的说法,自称是负责人的卓女士回应说,3月6日晚,由于托管中心消毒,宝宝的确被送到一间房间内休息,当时室温在26~28度,窗户开了一个缝用于通风,对宝宝不会有影响。发现宝宝发烧之后,医生给宝宝开药,院方也尽力予以照看和治疗。第二天,院方安排专车和人员护送妈妈和宝宝去医院。

  卓女士表示,月子中心经常进行消毒,不可能感染病菌。宝宝3月8日离开月子会所到其他医院治疗,近20天后检测出感染,中间是不是接触其他感染源?人葡萄球菌是可以传染的,但当天同房间的其他七八名宝宝都很正常,没有出现发热等症状。她认为,宝宝并非在月子中心发生感染,因此不可能对其负责,更不可能赔偿。

  部门:会所不属医疗机构

  在维权路上,陈女士还遇到另外一个困难。她介绍,事发后她向丰泽区卫健局投诉,但是得到的回复是,该月子会所不属于医疗机构,不归卫生部门管。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从丰泽区卫健局得知,他们已对此事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并未成功。此外,丰泽区卫健局批复给华夏天宝用于医疗的场所为1至3层、6至7层,而月子中心所在的4至5楼不属医疗机构,不归卫生部门监管。因此,针对陈女士的投诉,丰泽区卫健局建议她走司法途径解决,并先进行司法鉴定,明确责任。如果仍需卫生部门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与他们联系。

  此外,华夏天宝提供一份“丰泽区天澜家政服务中心”的营业执照,并称4至5楼的月子会所属于家政服务。不过,根据陈女士提供的《产后康复休养协议》,盖章的是华夏天宝,而非天澜家政。对此,卓女士介绍,天澜家政和华夏天宝是同一个投资者,所以当时签协议就盖了华夏天宝的章。她们在这方面确实存在不妥。事发后,月子中心在和消费者签订协议时,已改使用天澜家政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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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建议起诉维权

  月子会所的合同能不能盖医院的章?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介绍,丰泽区天澜家政服务中心和华夏天宝妇产医院如果是关联企业,业务有牵连和交叉,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月子会所开展业务的合同盖医院的章在实践中很常见。“合同上盖谁的章,谁就是合同主体,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罗律师说,对消费者来说,盖医院的章比盖月子会所的章可能更有保障,医院资质以及资产可能有利于消费者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