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月份去南京熙而美整形医院进行了双眼皮手术,伤口缝合由新人完成,该人一边缝合一边跟旁边工作人员聊天,左眼缝合的时间是右眼的三倍多,麻醉过了,又打麻醉进行缝合,直至麻醉再次消失还没缝合完成。使我承受了难以承受的痛苦。出了手术室,昨晚就一直不舒服,感觉有东西摩擦眼球,护士给我冲洗了眼睛,就回家了。第二天拿掉纱布,发现鼓了一块不正常的肉,每天都感觉有异物在眼睛里,眼睛形状非常怪异,眼角一个叉,上眼皮全吊着。一个月后,实在无法忍受痛苦,再次来到医院,医生也看出了问题,遂给我修复。回家后,眼球摩擦缓解了,看东西都是重影,很累。眼角的叉和上眼皮吊着的皮依然很严重。在家无法出门,无法见人,尝尽痛苦。一个月后,再次来到医院,医生说这个形状需要修复。让我回去涂疤克。又过半个月,再次找到医院洽谈眼睛的处理方案,医生同意退款,因为已经在该院动了两次刀,都以失败告终,所以不敢再在这里修复。谈到后期修复的费用问题,我提出,到时我去其他医院修复,所有费用他们承担,他们不愿意负责我眼睛的修复问题,也就是把我眼睛做坏了,是我自己该死。自己承担。对这一点,我非常不满意,把我眼睛弄坏,修复的问题必须他们承担。还有谈判代表不屑的表情,无所谓的态度,我很生气。这是对顾客的不尊重,顾客是人,莫名其妙的被他们蔑视,伤了我的自尊。我要一个道歉,然后真诚的谈处理方案。不要把自己放在高高的位置,让顾客去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