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5月31日在北京艺星医疗机构进行双眼皮修复术,当时销售顾问曹医生承诺充一万送一万活动共计两万元在卡里,之后剩余额度无期限可做任何项目抵费用,2018年年底提前告知2019年初去做纹绣项目,负责医生也已经允准可以做。2019年3月8日预约做纹眉项目告知卡里剩余4200元只有2000本金可以使用,如不交钱做不了项目,经过协商又允许可以使用,因当晚等待时间较长所以更换时间在约。于2019年3月15日预约下班后去做,第二次到了以后又告知还要补费,不补费做不了,也没有提前告知导致跑去折腾两趟,各种忽悠这券那券去迷惑顾客进行再次缴费,已对我消费者权益侵权!请予以处理,尽快给予处理协商结果!若没有处理回复会逐级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