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借医疗器械类的验孕棒宣传医疗服务、技术和费用是否涉嫌违反《广告法》中相关规定?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孙承龙律师介绍,验孕棒产品中附有诊疗优惠卡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
孙承龙介绍,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诊疗优惠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了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是属于医疗广告范畴,应当受《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调整,不得违反前述法律对医疗广告的规定。同时,医疗广告发布前应当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而且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中不得出现医疗技术和费用,目前来看,诊疗优惠卡是违反了上述规定。
最后,如果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违法,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