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亲自体验女儿公司的“浮水疗法”后死亡 每日禁食只能喝营养水

  (海西晨报记者 陈佩珊通讯员 思法)禁食7日,只喝公司提供的能量水并进行漂浮,可改善身体状况,这样的养生计划您相信吗?有位50多岁的患病老人相信了,但最终在体验过程中死亡。当时,他的女儿还是这家提供“浮水疗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事发后,老人的女儿及其兄弟姐妹将这家公司告上法院。

  [案件]

  老人参加体验数日后死亡

  小京原是厦门市水孕新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水孕新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6月7日,小京将50多岁的父亲阿民带至公司。因公司不断宣传“SSG健康体验计划”对身体有极大改善功效,阿民接受了厦门水孕新生公司提供的“SSG健康体验计划”。该体验计划分为所谓的“重生期”“修复期”“加强期”。其中,重生期需禁食七天,只能引用公司提供的所谓的能量水,并且每日进行漂浮等。在接受计划后,阿民严格按照公司的安排与叮嘱,开始禁食、只喝能量水并进行漂浮。然而,事与愿违,阿民的身体状况不仅没有改善,还在短短几日后迅速发病,于2017年6月16日死亡。

  [纠纷]

  公司遭起诉辩称与己无关

  事发自己所在公司,小京蒙了,之后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去年4月,小京及其兄弟姐妹起诉了厦门水孕新生公司,索赔123万余元,要求水孕新生公司、中资创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在他们看来,阿民的死亡完全是由于厦门水孕新生公司所安排的“SSG健康体验计划”导致,厦门水孕新生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厦门水孕新生公司辩称,阿民从未到公司消费,公司也未向其提供服务;阿民因自身疾病死亡,与厦门水孕新生公司没有因果关系。水孕新生公司、中资创联公司也辩称,水孕新生公司、中资创联公司与阿民没有法律关系,阿民去世是因为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原因导致,与厦门水孕新生公司的经营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

  公司有一定过错赔偿5万

  阿民是否接受了“SSG健康体验计划”?思明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家属提供的阿民进入漂浮仓视频、阿民与公司监事妻子的聊天记录等,可认定阿民曾在厦门水孕新生公司接受“SSG健康体验计划”,包括禁食七天、漂浮等体验。但是,根据阿民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阿民死亡原因系呼吸衰竭,肝性脑病,乙型肝炎后肝硬化失代偿期,家属未能进一步提交充分证据证明阿民的死亡与其接受“SSG健康体验计划”体验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不过,“SSG健康体验计划”中运用的漂浮及饮用的营养液及大量饮用水的方式,改变了正常的饮食习惯及内容。该计划是否对所有人群均适用及对特殊人群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厦门水孕新生公司并未作相应的提示,尤其对阿民这类特殊的病患未做到及时的注意义务,阿民也确实是在体验的过程中死亡。阿民的死亡虽非参与漂浮等养生计划直接导致,但未加防范的养生计划确有可能导致阿民身体更加虚弱及可能加速阿民死亡进程。法院认定厦门水孕新生公司对阿民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

  另外,法院认为,阿民作为成年人,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身体已经很虚弱的状况下参与所谓的禁食养生等方式,阿民存在重大过错。阿民家人也了解阿民参与的养生计划,但均未能做到有效的注意和提醒义务。

  最终,思明法院酌定厦门水孕新生公司适当赔偿阿民的家人50000元,另负担本案诉讼保全部分费用203元。因水孕新生能公司、中资创联公司与厦门水孕新生公司经营范围不一致,也无隶属关系等,法院驳回了家属要求这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