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东营东康医院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被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元。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获悉,在2017年10月15日、2018年8月1日该院分别在广饶县区域、公交站牌投放发布的广告"看男科 东康好 东营东康男科医院男科专线7772345 东医广(2017)第08-14-07号"字户外广告牌及 "看男科 东康好 东营东康男科医院 男科专线7772345 地址:西城西二路158号(银座1店北邻)"公交站牌广告。发布上述医疗广告均标注"东营东康男科医院",而未按照规定的其医疗机构的第一名称"东营东康医院".
调查中发现,该医院在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名、卫生部门核发许可证均称为"东营东康医院",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之规定,已构成未按规定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鉴于东营东康医院未造成危害后果并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处理,责令该医院立即停止未按规定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