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日前,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一起关于防晒产品的投诉,经过调解,商家表示退货退款并作出一定补偿。
近期,家住湖北的高先生向温岭市消保委反映,他于5月19日在天猫某旗舰店(店铺登记主体住所在台州温岭)购买了防晒手臂套袖,网页宣传防紫外线,但实际收到的产品上并没有相关的防紫外线标识。高先生认为商家忽悠了自己,涉嫌虚假宣传。
温岭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商家。据悉,商家宣传防紫外线只是为了吸引流量,并不知道需要标明相关的标识,也不能提供相关的检测依据。
消保委工作人员对该天猫店铺的经营者进行宣教,指出商家存在涉嫌虚假宣传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调解后,商家表示同意高先生退货退款并补偿。同时,消保委工作人员建议商家立即对网页宣传作出整改,融易新媒体,避免虚假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温岭消保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GB/T18830-2009《纺织品防紫外线性能的测定》中规定:当产品的UPF(紫外线防护系数)值超过40,且UVA透过率在5%以内时,才可称为“防紫外线产品”。同时规定:防紫外线产品的标签上应标有产品的UPF值及其依据的标准编号。该商家销售的手臂套袖宣传防紫外线却未标明相关的标识且无法提供有效的依据,涉嫌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炎炎夏日,轻薄又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防晒服饰成为线上线下的热销产品,但很多标榜“防紫外线”的产品,其实并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不乏一些价格较高的商品。为此,台州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防紫外线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三点:看标识。尽量选择标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址、成分说明等规范性标注的产品,避免选购“三无”产品。看性能。防紫外线产品应明示其具有防紫外性能并标注UPF值,一般来讲,UPF≥40的服装才具有较好的防紫外性能。留凭证。保留购买相关的凭证信息,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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