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本市面向“无车家庭”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有意愿申请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于8月1日至8月20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提出申请,最早可于10月1日获得指标。
面向家庭积分排序在前2万的家庭
昨天,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发布了《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办法的通告》和《申报指南》。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增发的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无车家庭”配置,配置办法在前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完善。按照家庭积分规则排序在前2万的家庭,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最早可于10月1日获得指标。
根据通告,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将来的指标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请人可以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和主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的父母。家庭申请人总数不应少于2人。
家庭主申请人应为“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作为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及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居住证且近5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其他家庭申请人应当符合上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但无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本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主申请人或其他家庭申请人如离婚,且离婚时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则离婚时间应早于2020年6月1日。
填报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市交通委提示有申请意愿的家庭,应当仔细阅读有关规则,全部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愿后再填报申请信息。
申请一次性增发指标的家庭,所有家庭申请人须承诺以下事项:承诺同意共同申请指标;承诺所填报的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车辆登记在家庭主申请人名下;承诺同意获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10年以内不再参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车指标配置。
积分排序入围前2万的家庭申请人,在增发指标配置流程结束前,不得参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车指标配置。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申请小客车指标、严重违反向行政机关承诺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已取得指标的公布指标作废,3年内不予受理家庭申请人中有过错的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涉嫌伪造证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市政府同意,本年度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如申请家庭数量不足2万,剩余的指标配额,将在2020年第6期配置指标时面向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配置。
家庭总积分如何计算?
全部增发指标按照申请家庭的总积分排序进行配置。
家庭总积分由每个家庭申请人的积分合计而成。家庭申请人积分由基础积分和阶梯(轮候)积分组成。其中,家庭主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2分,其他家庭申请人的基础积分为每人1分。家庭申请人已参加普通指标摇号的,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正在轮候新能源指标的,按其轮候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间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以往参加摇号累积的阶梯数合并加分;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不加分。阶梯(轮候)积分以2020年8月20日24时为截止时点计算。
家庭申请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配偶积分)×2+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申请人中不包含家庭主申请人配偶的,家庭总积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总积分=(主申请人积分+其他成员积分之和)×家庭代际数。
家庭代际数是指家庭申请人中包含有几代人,最多为3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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