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说,正是他在4月23号凌晨,突然接到郝明华的电话,“电话里边郝明华说他要走了,郑州这边业务推不动了,我意识到不对,赶紧联系了大家来退手机。”没想到早上过来,发现多益宝公司已经跑了。
购机者怀疑遭遇骗局,警方表示无法立案
刘某向记者提供了多益宝公司负责人郝明华的手机号码,记者昨日多次拨打,语音提示始终为关机状态。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河南多益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服务中心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叫朱美香,其职务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另有一名公司监事叫朱永辉。
对于这个朱美香和朱永辉,众多购机人包括刘某都称,自己从没听说过。刘某称,多益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叫郝明华,是商丘民权县人。至于朱美香,他听说是郝明华公司一个员工的姨妈,郝明华借用了她的身份信息注册的公司。
“从注册成立到跑路,只有4个多月时间,而且法人信息也是用别人的,这说明从一开始这就是个骗局,就是为了卷钱跑路。”一位购机者认为,多益宝从一开始就下好了套。
意识到被忽悠之后,众多购机者先后去往郑州市公安局祭城路派出所和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但都被告知无法立案。
4月29日下午,记者去到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经侦大队,该队民警表示,这起事件中,虽然有欺骗的成分,但是构不成诈骗,他们无法立案受理。
“你们交钱买了手机,要他们提供刷新闻的服务,现在他们没有提供到位,这属于简单的买卖纠纷,属于欺诈,但不是诈骗。”民警表示,购机者手里有收据和转款记录,建议去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对于警方的说法,很多购机者都表示,走诉讼渠道耗时太久,而且很多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都需要通过警方才能完成,他们还是希望得到警方的帮助。
律师观点:公司存在诈骗嫌疑,但虚假点击收益或不受保护
对于此事,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的于继春律师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多益宝公司收取了购机者的钱款,应当提供两方面的服务,一是提供相关手机,二是提供刷新闻的收益服务。现在多益宝公司在收取钱款后,未履行支付收益的义务,而进行了逃匿,公司有诈骗的嫌疑。
对此,警方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以查证多益宝公司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有,则应当刑事立案。如果经调查构不成诈骗,当事人可以上法院起诉。
但是,于律师同时表示,这种刷新闻赚收益的行为,属于虚假点击,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的,属于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在事件中,购机者和多益宝公司双方都有过错。而通过刷新闻赚取的收益,应被认定为非法收益,在诉讼中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