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王一峰还表示,税延优惠与实际需求背离。根据试点政策,税延养老保险保费优惠上限为1000元,但税延产品的实际适用对象为中高收入者,实际税收优惠力度小,吸引力低;中低收入者工资收入未达到个税起征点,无法参与。
“以一位每月应税收入20000元的参保者为例,其每月保费扣除限额为1000元,购买税延养老保险后每月仅少纳税250元,因此税延产品对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王一峰称。
深化改革指向何方?
王一峰认为,从全球来看,我国的养老金整体规模势单力薄,主要原因是第二、第三支柱长期发展严重滞后,核心在于税优政策激励体系的差异。
在今年两会期间,多位来自银行保险业的代表委员建议从改善税收政策激励体系、建立个人专属账户体系和扩大可投资金融产品等三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表示,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包括税延、税免、直接补贴等举措。提升养老税延的抵扣金额;提高税延养老保险交费限额、降低领取税率、投资收益领取阶段免征税;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交费,并针对超额交费部分制定分段的个税抵扣政策等;建议尽快扩大税延商业养老险试点或直接推向全国。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也呼吁,要研究制定养老保险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以降低领取阶段的税负为核心,打通第二、第三支柱税收优惠,吸引更多个人参与;对机构通过差异化的增值税减免措施,降低机构经营养老保险业务的税负水平。
除了加大税收优惠的激励政策外,另一个业内呼声是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个人专属账户体系,从目前的产品制转向账户制。“可考虑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作为现有‘ⅠⅡⅢ’类银行账户以外的单独类别账户进行管理,加快建设个人养老金制度。支持全流程线上化管理,将商业银行提供默认投资工具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机构职能范围,推进业务的规范化开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称。
赖秀福也建议探索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专属账户体系,打通各支柱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特别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与个人养老账户之间应率先做好制度对接与互补。
此外,在个人税延养老账户可投资的金融产品方面,进一步改革的空间同样巨大。刘峰表示,一方面,正本清源,清理整顿打着“养老”旗号的短期投融资工具,净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研究统一养老金融标准,及时扩大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可投资品种范围,将银行储蓄、理财、基金、信托等各类资管产品纳入其中,体现资金安全性、投资长期性和领取约束性等特征,开发并推出养老金融产品,坚持“长期投资长期收益,价值投资创造价值,审慎投资合理回报”。
“应允许参保个人在税延养老账户中自由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统一享受税收递延优惠,提升个人参与税延养老的自由度和便捷性。”韩沂称。
文章标题:【代表委员建言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立个人专属账户 改善税收激励体系(2)】 内容摘要:此外,王一峰还表示,税延优惠与实际需求背离。根据试点政策,税延养老保险保费优惠上限为1000元,但税延产品的实际适用对象为中高收入者,实际税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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