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来看,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只能成为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成为保险公司控制类和战略类股东的家数合计不得超过两家。保险公司因为业务创新或者专业化经营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的,不受以上限制,但不得转让其设立保险公司的控制权,成为两家以上保险公司控制类股东的,不得成为其他保险公司的战略类股东。
而“复星系”已持有复星保德信人寿50%股权,为控制类股东;持有永安财险40.68%股权,也达到控制类股东标准;持有复星联合健康20%股权,为战略类股东。
“保险公司股东不能控制两家同类型有业务冲突的企业,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当前,寿险公司和健康险公司实质上在经营方面差异不大,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影响”,一位保险公司管理人士向蓝鲸保险表示,接连推出增资方案,一定程度可以反映复星联合健康对于资金的诉求。
针对增资相关事项,复星联合健康则表示,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按计划有序推动增资以支持公司健康发展。
增资推进未果、股东捐赠落地,因此,蓝鲸保险在与业内进行交流时,该事项也引发一些不同的观点。
“复星联合健康本身存在资本需求,且股东方连续捐赠的资金量较大,合计6.5亿元,而该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仅为5亿元,对比之下,易引发联想使人生疑”,前述保险公司管理人士指出,“捐赠行为并不能提升投资人明面上的股权比例,各股东也并非等比例捐赠,有的股东捐,有的不捐,从商业角度来看,除非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利益深入绑定,不求回报,否则容易存在‘阴阳协议’”。其补充道,抽屉协议本身不存在法律效力,容易产生纠纷,造成负面影响。
从数据来看,近两年,复星联合健康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基本保持在160%左右,满足监管要求但低于行业平均。
“保险公司的增资手续审批复杂,时间周期长,在没有获批之前,股东捐赠同样可以提高或者保证偿付能力充足率,曲线救国。在合规捐赠的前提下,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话语权是否会倾斜,是否有附加诉求或内部协商,这些是需要关注的”,郭振华指出。
文章标题:【增资难周期长,复星联合健康曲线救国:两股东捐赠6.5亿现金补充资本公积(2)】 内容摘要:综合来看,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只能成为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投资人及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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