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迎监管新规——销售机构需持牌 从业人员要持证(2)

  《办法》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划清红线的基础上,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特别是鼓励开发符合互联网经济特点、服务多元化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让保险与场景、技术合理融合;鼓励拓展数据信息来源,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提高保险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

  祝峰认为,互联网保险不仅是销售渠道,更是经营方式和服务形态。《办法》强化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主体责任,确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标准,划清了业务边界和监管红线。《办法》的出台,为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按照银保监会的安排部署,《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按照监管要求,保险机构应在《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制度建设、营销宣传、销售管理、信息披露等问题整改,6个月内完成业务和经营等其他问题整改,12个月内完成自营网络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记者 于泳 李晨阳)

 文章标题:互联网保险业务迎监管新规——销售机构需持牌 从业人员要持证(2)

内容摘要:《办法》在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划清红线的基础上,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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