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左乳房患癌,遭拒赔!新华保险:之前未告知右乳有病(2)

  为此,孙女士特地咨询了珠海人民医院的乳腺科、广东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甲乳科、珠海中大五院甲乳科等专家,融易新媒体,他们一致认为:“中国女性大部分乳腺都有结节,结节不会引起乳腺癌变,而且乳房右侧患有结节与左侧发生的病变没本质关系。”

  “而且,我的病情被核定为恶性肿瘤-3,按规定是享受恶性肿瘤-3病种待遇的。新华人寿却擅自将我的病情定为原位癌而不在理赔范畴,是故意的。”孙女士认为,新华人寿属于“套路拒赔”。

  对于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孙女士说:“我2019年4月28日做的体检,8月23日填写的健康告知书,2020年2月份才确诊为恶性肿瘤,我怎会故意隐瞒呢?我填写健康状况表时主观上不存在任何故意及重大过失。”

  孙女士回忆,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书有一栏询问内容为“是否患有或曾经患有——乳腺炎、乳腺增生、乳腺包块或肿块”,因此她在选择是否一栏中,选择了“否”。

  孙女士认为,从一般常人理解来说,询问中不包含“结节”字样,于是选择“否”(即不存在增生、包块、肿块),是符合一般常人对语义的理解的。

  在医院的出院报告材料也明确显示,孙女士的患病种类是乳头状癌伴微浸润。经咨询医生,该类癌明显不属于原位癌。因此,孙女士认为保险公司所言的“原位癌”是不成立的。

  “就是想与保险公司较较真”

  在孙女士强烈质疑下,新华人寿保险省公司理赔部经理给孙女士来电话称,经过重新研究原定为原位癌而不在理赔范围的免赔依据推翻,但是故意不如实告知这条免赔理由有意见分歧,要由领导决定。几天后,保险公司又来电称,经与领导商定,认为孙女士故意不如实告知依然成立,仍按原免赔决定执行。

  不过,随后不久,新华人寿珠海分公司又来电称,愿意协商给予一定赔偿。

  面对保险公司的“事后反悔”,孙女士并不买账:“他们套路拒赔、无视事实、造谣诽谤我故意不如实告知、态度傲慢,所以我不接受其70%的和解方案。我现在觉得,理赔款项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图一个是非清白,就是要与他们惯用的拒赔套路较较真。如果我真的有错,一分钱都不拿都接收;如果我没错,他们应100%赔付。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我故意不如实告知依然成立,就不应理赔,而故意不如实告知不成立就应全部理赔。”

  孙女士还向记者表示,她在填写保单附件的健康状况表过程中,业务员自始至终没有露面,也未指导或解释过保险合同及附件(包括健康状况表)的具体含义及如何填写,她甚至都不知道该保险合同的具体业务员是谁,到发生纠纷开协调会时,才了解到保险公司的具体经办业务员。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意见还未达成一致,孙女士起诉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在审理中。

 文章标题:女子左乳房患癌,遭拒赔!新华保险:之前未告知右乳有病(2)

内容摘要:为此,孙女士特地咨询了珠海人民医院的乳腺科、广东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甲乳科、珠海中大五院甲乳科等专家, 融易新媒体 ,他们一致认为:“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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