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最新定义规范来了 主流重疾险产品价格或将下降(2)

  “最近我在考虑投保重疾险,但非常纠结,到底是赶紧投保现有的重疾险还是等新产品出来再投?”熊先生对记者表示。对于这一问题,业内人士建议,熊先生应该弄清楚新产品和老产品的主要变化在哪里,并且明确自己的主要诉求,进行自主决定。

  对一些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20版疾病定义规范下,有几点值得关注。第一,关于甲状腺癌的问题。此次疾病定义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在旧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新规范“恶性肿瘤——轻度”,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从这一角度来说,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第二,关于轻症赔付比例上限的问题。2020版疾病定义规范中对所含三种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30%,保险公司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新增新规范外的轻度疾病,相应的保险金额由保险公司自行合理设定。

  第三,关于原位癌的问题。首先,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在旧规范中,恶性肿瘤并不包含原位癌,本次修订也未纳入原位癌。但是,各保险公司可在新规范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及竞争的因素,新产品一般比老产品更优化,但早投保就会早拥有保障。”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理性决定。

  为确保疾病定义新旧规范平稳切换,银保监会对执行新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保险公司新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应当符合2020版疾病定义规范的各项要求。同时,从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各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此外,各保险公司必须加强销售管理,严禁借疾病定义新旧规范切换进行销售误导,严禁炒作停售,一旦发现,将严惩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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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最近我在考虑投保重疾险,但非常纠结,到底是赶紧投保现有的重疾险还是等新产品出来再投?”熊先生对记者表示。对于这一问题,业内人士建议,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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