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峰保险人事变局(2)

  对于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均为临时负责,珠峰保险表示,董事长人选已初步确定,鉴于今年突然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今年1月之后监管机构已暂停董监高任职资格考试,据悉,监管机构对董监高审批权会有调整,所以影响董事长、总裁任职资格审批。如有新的进展,会尽快进行披露。

  四年亏7亿元

  据了解,珠峰保险近四年一直亏损,合计亏损7.27亿元。

  珠峰保险的成立,需要回到2015年。

  2015年8月10日,原中国保监会批复了珠峰保险的筹建申请。珠峰保险发起人股东包括: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新疆盛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中盛衡舜广告有限公司、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沃美置业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市政工程公司、西藏高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嘎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宝华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珠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拉萨市。

  2016年5月,珠峰保险正式获批开业,原中国保监会的开业文件显示:“考虑到西藏经济社会的特殊情况,公司开业后可在西藏、四川和北京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两年后……逐步在上述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事实上,大多数地方系保险公司都要求开业两年内只能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两年后视情况经审批后方可以到其他地区开设省级分公司。

  开业即允许在西藏、北京、四川开展业务,这相当于直接给珠峰保险加了一双政策的“翅膀”。众所周知,四川是保费大省,市场空间很大;尤为重要的是,允许其在北京开设机构,背后还有一个更大的政策红利。

  按照2015年12月《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一条“允许京津冀保险公司打破经营区域限制,在三地保险监管机构备案后开展异地业务,推动京津冀保险市场均衡化发展”,意思是保险公司只要北京、天津、河北开了一个机构,在监管机构备案后就可以开展异地业务。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珠峰保险在西藏、北京、四川、天津、河北五个地区开设有分支机构,其中西藏、北京、四川为分公司,天津与石家庄为中支公司,除此之外,其河南分公司也在筹建中。

  不过,红利尽享的珠峰保险却没有发展起来。

  据了解,珠峰保险近四年一直亏损,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亏损0.71亿元、1.94亿元、1.49亿元和3.13亿元,合计亏损7.27亿元。

  不过,其2020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在今年一季度盈利为0.08亿元,使其净资产回到了2.87亿元的水平。

  巨亏的同时,珠峰保险还偏偏在投资方面踩了雷。据了解,珠峰保险于2016年委托外部投资管理人配置的“16胜通03”债券在2019年3月发生实质性违约,当年共造成账面投资损失2266.27万元。

  债券的投资亏损,还导致珠峰保险对偿付能力报告进行了数据更正。珠峰保险在近日对其2019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了更正。其2019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182.07%调减至174.87%。调整原因之一即是审计对公司持仓的债券进行重新评估,提取760.34万元资产减值,导致认可资产调减760.34万元,另一方面其对应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调减22.81万元。

  “今年以来,公司全面遵行宏观金融政策和监管政策要求,充分运用组织变革,保持稳定的发展,尽管年初突然暴发的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巨大压力,但公司车险与非车险双轮驱动仍然使得保费维持较快增长。”珠峰保险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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