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仙军程康敏本报记者秦海峰
玻璃制品是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重要产业,在国内占一定市场份额,颇有名气。依法打击假冒产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显得异常重要。
今年6月25日,闻喜县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风风火火地走进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投诉:闻喜某玻璃制品厂侵犯该公司玻璃杯子外观专利,专利名称为“杯子A型、C型”(专利号:ZL201430021620.4和ZL20140021704.8),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主持公道,依法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益。
这是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去年成立以来接到的第一起涉嫌侵犯专利权案件。工作人员立即向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王邑建汇报。经研究,该局认为投诉情况符合立案条件,并要求“加强力量,现场调查,坚决弄个水落石出”。工作人员随即赶赴闻喜县市场监管局讲明来意后,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此案成立联合执法组。
一场保护知识产权战打响了。市、县联合执法组随即对闻喜县某玻璃制品厂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当场查封涉嫌生产侵权产品的24套模具。从账薄查实,今年2月以来,融易新媒体,该厂生产涉嫌侵权大小玻璃杯产品11万只,全部出售于广州、西安及周边省市。
在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认真比对发现,该厂存有的涉嫌产品和进行投诉的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专利文本上的图片完全相同,属于专利权请求人的保护范围。
调查认为,闻喜县某玻璃制品厂已构成对闻喜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专利权的侵权行为。经过当场讲法说理,指证事实,剖析利害,闻喜县某玻璃制品厂承认,自己侵犯了闻喜县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专利权,并对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影响。
违法事实查证了,如何处理后续工作?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执法人员依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专门成立了由市、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组成的合议组,前后3次前往闻喜县,按照公正、负责的原则分别与当事人双方交流沟通,征求有关调解意向,权衡利弊,耐心调解。
8月19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协议,闻喜县某玻璃制品厂要做到立即停止生产闻喜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外观设计的玻璃杯专利产品,并主动销毁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24套模具,依法赔偿闻喜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6万元。至此,该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结果。
作为被投诉方,闻喜县某玻璃制品厂负责人表示,这是一个用钱买来的沉痛教训,是一次违法违规的成本付出,今后一定要有维护知识产权意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争创自有品牌。
文章标题:【11万只玻璃杯“洗尘”记】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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