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张先生有点纠结,因为他的妻子打算拿家里的存款做一款名为“娃哈哈妙眠”酸奶饮品的传统总代理,费用为110万元。投入不少,但他隐隐觉得这款产品背后没那么简单。据日前张先生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这款妙眠酸奶饮品有娃哈哈背书,号称是“自带百亿基因的产品”,做总代理需要拿货5000箱,不过这款产品并未在娃哈哈官网上架。
根据近期报道,眼下娃哈哈妙眠活跃在各个社交平台。全国总经销山东仓汇贸易有限公司、娃哈哈妙眠CEO张宾对外称,妙眠酸奶采用社交零售模式,把线上推广和区域地推结合起来,销售比疫情之前有不小幅度的增长。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妙眠酸奶饮品包装上显著标出了“娃哈哈”字样,主要宣称有助眠功能,但并未取得保健品许可的“蓝帽子”。尽管娃哈哈妙眠的宣传语近期悄然发生变化,但关注点仍然在“睡眠”上。同时,其销售模式设置多个层级关系、层层返利。有代理人员还称在缴纳费用后,退款无门。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妙眠作为普通食品,宣传功效,涉嫌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
以娃哈哈品牌为妙眠背书
关于妙眠,网络资料显示,该产品是一款主打“助眠”概念的酸奶饮品,并将娃哈哈作为品牌背书,其产品全名为“娃哈哈妙眠白桃风味酸奶饮品”,曝光宣传使用“娃哈哈|妙眠”的名义,包装正面也显著标出“娃哈哈”字样。根据包装信息,该产品由“娃哈哈”商标持有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制造。还有宣传资料称,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曾为其站台。
一些宣传页面更将妙眠与娃哈哈的经典产品相提并论,“在娃哈哈发展的32年时间里,创造过五个百亿级单品,分别是八宝粥、爽歪歪、矿泉水、AD钙奶、营养快线,在宗庆后先生提出的‘产品要变格、营销方式要变格’的理念下诞生了第六个百亿级单品:娃哈哈妙眠酸奶,这是一款自带百亿基因的产品。”
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共有3个股东: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9%、10%、51%。其中,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也是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控股方,由宗庆后100%持股,该公司还持有多家其他娃哈哈相关公司的股份。
新京报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目前申请了5个“妙眠”商标。其中,第29类商标涉及的商品/服务包括酸奶、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等,第32类商标涉及的商品/服务包括乳酸饮料(果制品,非奶)等。
娃哈哈妙眠天猫旗舰店客服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店为娃哈哈妙眠的官方旗舰店,娃哈哈妙眠确实属于娃哈哈旗下产品,有辅助睡眠的作用。对于为何娃哈哈官网没有展示这款产品,该客服称,“娃哈哈原来有,后来下架了,不然这家新开的旗舰店就没什么作用了。”
对于娃哈哈与妙眠的关系等问题,新京报记者近日多次向娃哈哈方面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娃哈哈妙眠产品在天猫平台、相关微信公众号以及网站都有销售和招商信息,比如天猫旗舰店将这款产品定名为“娃哈哈妙眠酸奶”。在娃哈哈妙眠刚推出的时候,无论是代言人赵雅芝的广告语还是宣传资料中,宣传语都是“好睡眠,喝妙眠”。近期新京报记者发现,娃哈哈妙眠改变了宣传语,以“睡觉前,喝妙眠”为主。在其他平台,这样的宣称也算得上“标配”。
同时,妙眠的产品宣传中,“帮助睡眠”“缓解压力”等字样经常出现。一位代理商说,该产品功能稳定,可以放心,由厂家随时生产随时发货。多份宣传资料均宣称,该产品适合睡眠质量不好、不稳定的人群,改善睡眠建议晚上睡前半小时喝一瓶。
然而,顶着“助眠”名头的妙眠,并没有可以宣传产品功能的保健品专用标志“蓝帽子”。包装信息显示,该产品只是“风味酸奶饮品”,并非“酸奶”,配料表的第一位的成分为水,其次为全脂乳粉。有消费者认为,从这款产品的外包装看,容易让人误以为是常温酸奶,但根据对比就能发现,常温酸奶的配料表第一位为生牛乳(≥87%)。
事实上,这款产品的宣传也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一名代理向新京报记者发来的产品介绍显示,在通常的说法中,几乎对于这款产品的称呼都是“妙眠酸奶”而非“酸奶饮品”,视频广告也直接称之为“娃哈哈妙眠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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