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的火热,各地对于乡村民宿的发展纷纷提上日程。4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编制的《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其中首次界定了海南乡村民宿的定义,并从发展定位、空间布局、产品规划、政策扶持等方面全面制定乡村民宿发展规划。此前,文旅部曾多次指出,要大力发展乡村民宿产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上海、浙江等地也出台了乡村民宿有关的发展规划。中国旅游协会民宿客栈与精品酒店分会会长张晓军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指出,目前全国各省份乡村民宿发展情况不一,当下乡村民宿发展主要还是解决合法化的问题。
多地陆续出台乡村民宿规划
《规划》提出,依托全省传统村落、美丽乡村、共享农庄等乡村旅游资源,结合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和城乡交通网络体系,形成海澄文乡村民宿圈、大三亚乡村民宿圈、东部康养组团、西部山海组团、中部雨林组团等“两圈一带三组团”的乡村民宿空间结构。
《规划》还预测,2030年末海南乡村旅游人口将达到5000万人次,需要短租型乡村民宿数量约6500家。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还介绍,通过发展乡村民宿,一是可以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提供直接就业岗位,二是丰富海南旅游住宿产品体系,缓解海南旅游淡旺季明显、空间分化严重等问题。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对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文件,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其中指明“积极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的方向,各地方也陆续出台相关的落地规则指导民宿发展。
2016年底,浙江省出台了《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其中也谈到了乡村民宿的发展指导,此后浙江省旅游局还编写了《浙江民宿蓝皮书2017》,该书涵盖了浙江民宿发展概况、发展趋势,浙江民宿政策、法规与标准等内容;2018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农民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
张晓军指出,各地出台民宿指导意见时间不一,主要是全国各省份乡村民宿发展情况不一,像浙江等省份发展的迅速一些,一些省份关于乡村民宿的发展规划还在制定中。
合法化运营呼声渐起
近年来,乡村民宿犹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快速发展。一时间,一些旅游热门目的地如大理、莫干山等还成为了民宿“模范生”,在周边山水的掩映下成为了民宿旅居的热门旅游目的地。不过,在这些民宿发展火热的背后,也引来了一些环境问题,此前,有媒体曝出多家大理洱海民宿、客栈因为污染洱海的“罪名”而被关停。
有经营民宿的从业者表示,这些民宿刚刚开始产生盈利就被关停了,这其中政策性风险较大,在这样的风险面前,该行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业内人士表示,各地民宿发展规划的推进,也将民宿合法化运营提上了日程。此前一些地区出台了新版旅游条例,对民宿方面进行了规范,目前看,一些乡村民宿方面的规范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此前,有一些民宿经营者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无论是针对城市民宿还是乡村民宿,目前针对民宿经营者方面并没有专门的税收,该地带尚处于监管空白区。
张晓军也指出,经营住宿行业,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有特许经营许可证,目前很多民宿都没有,因此还没法谈合法性。上述民宿经营者还坦言,如果经营的民宿没有相关证件,那么在经营时也没法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地方标准出台仍存难点
北京旅游学会会长安金明曾指出,民宿要合法运营,首先就必须得合理定义民宿。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因为各地发展民宿情况不一样,一些地方在民宿的定义上存在差异,这也给地方民宿规范的出台增加了难度。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比如在浙江省此前出台的民宿指导意见中,单栋楼房的民宿,经营房间必须在15间以内,房间数量超过的可以酌情转化为旅馆进行监管;而在深圳大鹏新区的民宿管理办法中,单栋楼房的民宿经营房间不可超过14间;甚至在一些地方指导文件中,并没有对房间数量和营业面积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