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长租公寓的服务费,张大伟称,它们的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对等,服务费更像是变相的中介费,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同时,这些服务是租客不能选择、不能拒绝的,属于附加强制消费。
张大伟对中新经纬表示,经营租房业务是有明确规定的,即房产经纪公司要么吃差价,要么收中介费,但不能两者都有。从严格意义上讲,长租公寓两者都收费是有问题的。
业内人士建议应予以规范
续约中介费已经存在多年,投诉一直很多。中新经纬在微博、知乎、贴吧上就看到许多网友反映这一问题,除了一些小的中介公司,不少大型房产经纪公司亦在投诉之列。
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2013年印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同一宗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中租赁双方续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不过,该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仍未下发。
胡景晖认为,有关部门应予以明确,在没有提供对等服务的情况下,经纪公司不能收取续约居间费。禁止续约中介费,难度并不大,相关部门应当做到有效稽查。长租公寓在收取服务费上也没有行业标准,在加大规范力度的同时,也要保证租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能强买强卖。
其实,禁止收取续约居间费,对房产经纪公司的影响并不大。胡景晖称,租房的流动性很大,3年、5年不换租的租客比较少,续约的情况大约在30%。房产经纪公司收上来的续约中介费并没有多少,在整个经纪公司的收入占比中可能不会超过5%。即使取消,对他们的影响也较小。
“收取了这笔钱反而不占理,也会对经纪公司的品牌信誉造成影响,倒不如不收。”胡景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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