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九龙领仕汇小区开发商无故收取不合法团购费

尊敬的领导们:

你们好!

在2017年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学士街道九龙领仕汇楼盘三期售楼的时候由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向我收取了购房款之外的1.2万的不合法、不合理的团购费用,此费用既不抵房款也不退还,当时只是向本人开了购房团购费收据(未开具发票)。当时九龙售楼员是以享受相应购房折扣为由要求我缴纳这笔团购费,但是购买合同中并无约定此事。当时的团购费是以刷银行卡支付方式支付给开发商售楼部的,收款方账户为:北京新房通科技有限公司。据我查证后所知,该笔团购费用并未计入购房款项内,且截止到目前开发商方面未开具该笔费用的发票。

另外,九龙销售顾问等相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贷款时明知道这是违法的但为了销毁证据,以收资料办贷款、换开发票为由(承诺开票我,我保留有多次录音凭证)将我的团购费用收据、POS机交易记录原件收走,致使我没有该费用的支付原件凭证,但收据、POS机交易记录原件收走上缴之前我到公证局办理了证据保全,并把相关过程录音留证及有随行人证等相关凭证。

根据《商品房买卖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第十三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湖南省九龙开发商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了我的团购费并要求我转到开发商指定的北京新房通科技有限公司的账户中是明显违法的,具体为:该团购费开发商既未在销售广告与购房合同中标明违反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将该款项抵作房款违反了《商品房买卖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为我开取团购费的发票涉及到逃税。据此,开发商在没有合同约定和明确法律规定即没有法律上的原因非法收取我的团购费,已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湖南省九龙开发商有限责任公司应将已向我非法收取的团购费全部返还给我。

万般无奈之下我恳求有关部门领导能为我做主退还这笔本不该出的血汗钱,在此,恳请看到此诉求的政府有关部门及各界人士能尽快介入,彰显我国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为老百姓做主,责令开发商退还已向我收取的这笔不合法、不合理费用,还我一个公道!

 文章标题:长沙九龙领仕汇小区开发商无故收取不合法团购费

内容摘要:红网,消费维权,长沙九龙领仕汇小区开发商无故收取不合法团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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