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易媒体:加盟店倒闭消费者“背锅”尚品宅配推责引不满(2)

对此,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指出,消费者的买卖合同是和谁签的非常关键。从法律关系上讲,加盟店作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下,业主受到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加盟商来承担。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马玉珍向人民网记者表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看,尚无明确规定,加盟店跑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而言,加盟店与直营店性质不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总部无须为加盟店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看加盟店与许可方之间的合同约定,许可方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马玉珍补充说。

然而,良好的信誉才可以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出了问题,品牌方撒手不管,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满意度和消费信心。

对此,马玉珍认为,品牌方收了加盟费,最起码的管理和监督应跟上,尤其是对加盟商采取的具有潜在风险的预付费经营形式给与一定制约,以免发生侵害消费者利益、损害品牌形象的事件,“放任自流,不闻不问,在法律上能撇清责任,可品牌上撇不清,道义上撇不清。”

如果品牌加盟店发生倒闭、跑路事件,消费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马玉珍建议,一是向工商部门和消协投诉;二是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介入查明是否涉嫌诈骗;三是搜集消费证据、加盟合同等证据,如果许可方有责任,可以起诉许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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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红丽、夏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