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房子有问题,该如何处理?除了找开发商讨说法,业主还能通过保险获得赔偿。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正式落地。昨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北京建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签发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以来的第一单。如果新房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今年4月,本市印发《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在全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领域全面推进缺陷保险。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基本承保范围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那么保费谁来交?据悉,投保缺陷保险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预算价计算保险费。
根据暂行管理办法,业主在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当在2日内派员现场查勘;应当在收到业主索赔申请后的7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与业主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7日内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