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对邵阳市大祥区田家湾东门口四合院拆迁户合理补偿

强烈要求对邵阳市大祥区田家湾东门口四合院拆迁户合理补偿的报告

邵阳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邵阳市大祥区田家湾东门口四合院住户,本四合院建于2000年,有居住49户,均有合法的商品住宅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安居乐业居住了20来年。在2012年大汉集团经手承接“邵阳市六岭棚户区改造项目”,要求对四合院拆迁,有的住户按相关政策签约了补偿协议,有的由于拆迁工作没有做到位,未能签约任何补偿协议,近十年使得住户人心惶惶,已严重影响四合院正常生活。2020年8月18日“邵阳市大祥区六岭公园恢复性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出台了“市六岭公园恢复性建设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期房屋征收签约公告”,将四合院纳入了拆迁范围,但其拆迁补偿严重偏低,强烈要求合理补偿到位,

并阐述以下理由和诉求。

一、要求合理补偿的理由:

1.维护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拆迁。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国家为水利、机场、铁路、公路等公共利益的建设需要,可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四合院所有住宅均属合法的私有财产,此次的征收拆纯属大汉集团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房地产开发,非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对合法私有财产的征收,为了配合政府支持大汉集团的开发,四合院住户积极配合拆迁,但私有房屋具有自主支配权和公平交易权。

2.四合院不在项目征收范围内,此次征收政策不适合。此次是“市六岭公园恢复性建设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这两个建设项目与四合院没有必然联系,一是市六岭公园恢复性建设,四合院历史上不属六岭公园范围,此次建设也只是恢复六岭公园的本来面目,铲除拆迁违章建筑等,而并非扩建;二是周边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对老百姓的危房、旧房以及配套设施不齐的棚户房屋进行改造,是政府解决老百姓住房问题的民生工程,而四合院即非危旧房又非配套设施不齐的棚户房,目前不需要任何改造,也就不存在按政策征收的问题。几年前四合院有的住户为配合棚户区改造按高于现行标准签约了相关拆迁补偿协议。

3.四合院生活配套设施和房屋产权证手续齐备。四合院是一个水电煤气、电讯网络、宅内厨房卫生间等设施设备齐全、房屋产权证手续齐备、并具有独特风味的小四合院,与其它无齐配的生活设施、无安全保障、无房屋产权的“三无”棚户相比是天壤之别,不能低于棚户区补偿标准比例进行补偿,有的连违章建筑都进行了补偿!那么这样对待四合院的住户是极不公平合理的。

4.四合院融休闲购物就读就医为一体的黄金地段。四合院地处繁华的红旗路,前有邵水长流水,后有六岭靠山,可谓是依山傍水的江景房,系风水宝地;门出就到青龙桥,购物便捷,交通便利,可谓是黄金码头;小学不到50米,中学不到200米称得上正宗的学区房,出门过桥有中医院,往上走是中心医院老年人居住很适宜。有的一辈子的全部家端就是四合院这套房子,当时看中的黄金地段现在廉价让给大汉集团,牺牲老百姓的合法利益筑“大汉·天玺”、建“宝庆宋城”,大汉赚得盆满缽满,老百姓的心在流血、眼在流泪!公理何在?

二、四合院全体住户合理诉求:

1.要求以《房屋所有权证》面积按比例补偿住房。四合院房屋产权面积有100m2以下的和100m2以上的,根据住户的产权面积和个人的主观意愿要求不同,以《房屋所有权证》面积按1:2.0-2.5比例在原地或就近补偿住房安置。

2.要求对拆迁户进行其它费用的补偿。拆迁户应该有的搬家费、装修费、过渡费、附属物等费用的补偿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公共财政的拆迁补偿要求按政策补偿到位。对于在拆迁安置中国家及地方财政对棚户区改造的拆迁补偿,要求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补偿到位,并与其他拆迁户一视同仁。特此报告!请求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田家湾东门口四合院住户签名盖印:2020年8月31日

 文章标题:强烈要求对邵阳市大祥区田家湾东门口四合院拆迁户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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