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自愿参加申请式退租的直管公房承租居民,以及私房居民和单位自管公房居民,在申请式退租结束后,可根据自家实际情况参加实施主体组织的申请式改善工作。
据介绍,申请式改善为居民的自愿、自主、自费行为。
具体来说,根据院落和房屋的实际情况,由居民自愿向实施主体提出改善申请,并根据实施主体提供的装修菜单进行自主选择,以自费的方式完成房屋的改善,最终提高居住品质。
由于房屋修缮是一项长期工作,实施主体每年都会制订相应的修缮计划,逐步完善试点片区的整体环境。
对于既不选择申请式腾退租,也不选择申请式改善的居民,将保持其住房的现状。
申请式退租程序
区政府(主管部门)确定腾退区域
区域内直管公房承租人自愿申请
实施主体受理申请,计算货币补偿,双方签订腾退协议
直管公房产权单位凭协议与直管公房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直管公房使用权
实施主体给付承租人货币补偿款
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区政府可提供定向安置房供有需求的家庭购买或承租
(责编:许维娜、孙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