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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内幕曝光:@合肥房东们 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开始 截至4月15日

2020-03-18 17:05:49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刚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告,即日起,我市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审核工作开始,截至4月15日。住房租赁...

刚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告,即日起,我市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请审核工作开始,截至4月15日。住房租赁企业与个人房东可登录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按要求申请奖补。

此次奖补申请范围包括市辖区内出租自筹住房(含商改租、工改租)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租赁合同已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备案。

按照奖补发放条件与标准,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5日按照每平方每年奖励1元计算)。

此外,自筹商业、办公、工业性质房屋,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自筹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4元,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15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20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25日自筹分散式租赁住房企业按照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计算)。

对个人房东而言,提交申请后,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将通过线上校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比例现场核查,对拒绝配合上门核查的,取消奖补资格,核查结果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

住房租赁企业提交申请后,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企业资质、项目情况、住房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同样作为财政奖补资金兑现依据。审核通过后,将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原标题:房东们看过来! 住房租赁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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