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房租回不来,房东租客如何相处成两难!
房东彭女士,去年11月,她有一套住宅挂牌出租,得知芜湖妙阳公司正在批量“收房”,在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以后,彭女士发现对方给出的价格和自己先前出租得到的租金基本相等。收益近似,却能省去很多麻烦,彭女士便和芜湖妙阳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对方先后分两次支付了3个月租金,今年2月14日以后,芜湖妙阳公司一直未按约定支付后续租金,融易新媒体,彭女士才发现自己已无法联系上该公司的负责人。
无奈之下,彭女士联系了房子的租客,发现租客已经支付了6个月租金外加1个月房租的定金,“租客的钱已经付了,但我没收到,接下来的几个月怎么办?赶人心理过不去,不赶人自己受损失”,彭女士表示自己也十分苦恼。
有芜湖房东建立了维权群,截止3月10日,已经有20多人(包括房东和租客)加入维权群,声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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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已有违规及高危经营行为的通报
其实,这件事情的发生并非没有征兆。
2020年1月15日,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在芜湖房地产交易信息网发布《关于对芜湖市妙阳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及高危经营行为的通报》。
△点击图片查看:《曝光!芜湖市2家房产中介机构被查处》
此外,该公司在2020年1月17日,已被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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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合法维权,可选择报警!
利益受损的原房东和租客如何维权,记者咨询了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志。李律师在认真查看资料以后,提出两点建议。
1、租客小石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为个人,乙方为小石,最后还有一个其他中介公司的印章,合同上找不到“二房东”芜湖妙阳公司的签名或盖章,而芜湖妙阳公司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上乙方位置有芜湖妙阳公司盖章,这样的“出入”,不利于小石证明自己已经从“二房东”处获得了房屋的承租权,建议市民朋友,以后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注意这样的细节。
2、按照芜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通报,和当前的现实情况,李律师建议租客和房东可以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等待警方初步查明情况以后,再根据警方是否刑事立案,决定下一步的维权方式。
目前,多位租客和房东已向警方报案,对于后续情况,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长租公寓行业各地“暴雷”不断
从全国范围看,长租公寓行业“暴雷”不断,接连曝出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而破产。
他们的租赁模式以“高收低租”为主,即公寓以高于市场价拿房,再低价将房出租给租客。
好处是:快速扩张经营规模,抢占市场。
坏处是:资金链断裂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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