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店主在京东到家业务员的帮助下,于2020年2月6日在京东到家上线了“菜公社-合肥卫岗市场店”,同时上传了营业执照,主要在京东到家上经营猪肉。
该店经营的猪肉均是从卫岗农贸市场别的猪肉铺购买,然后在京东到家中的菜公社-合肥卫岗市场店进行销售。
2月6日至年2月21日期间,该店销售“肋排 猪排骨 黑毛猪 约350g /份”(以下简称黑猪排骨)、“精肉丝 约150g/份”(以下简称肉丝)、“猪排骨 (肋排) 约250g /份”(以下简称排骨)、“带皮五花肉约250g/份”(以下简称五花肉)等猪肉进销价差率为30.17%至65.76%,融易新媒体,货值金额为38572.7元,违法所得为4369.15元。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店销售猪肉进销差价率超过3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已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店从重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369.15元;罚款16000元。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24日已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对安徽省内的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了统一提醒告诫。
原标题:合肥重罚“京东到家”店铺!半斤五花肉卖38元,这家店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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