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处根据该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监测的线索,依法对位于合肥市长江东路华顺九狮水岸小区内的合肥春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在“拼多多”“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的口罩产品外包装标注信息与实际不符,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取证,融易新媒体,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初步查明,当事人委托异地厂家代加工生产“萌宝”口罩,却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产地:安徽合肥”。该局拟按照《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原标题:【曝光】合肥市查处不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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