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后,会有哪些措施?
根据《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融易新媒体,由市长批准启动市级Ⅰ级响应,并指挥处置。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措施:
(1)从市直有关部门、县区抽调人员,充实到市指挥部办公室,实行联合办公,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
(2)请求国家相关部委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援本市应急处置工作;
(3)市指挥部发布全市干部动员令;市长视情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各方面全力以赴全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4)民政、商务等部门和县区做好封闭隔离区域的后勤保障工作、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5)依法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根据《合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原标题:合肥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热点 | 财经 | 科技 | 观点 | 产业 | 专栏 |
融易新媒体 备案号:津ICP备17005847号 Copyright © 2002-2022 ryxmt.com.cn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