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存在标准不高、工作不实,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洞庭湖区污染防治工作有明显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5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认为,湖南省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存在标准不高、工作不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办法不多、担当不够,部分整改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洞庭湖区污染防治工作有明显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湖南省敢于直面问题,果断处置一批历史遗留的老大难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累计投入500多亿元,安排整治项目3058个,取得较好的整治成效。加大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并取得明显成效,清理湖区保护区核心区近8万亩欧美黑杨,强力推进港口码头专项整治,依法拆除47万亩矮围、网围,用13天时间坚决拆除延续17年的下塞湖矮围,湖区水质总磷浓度开始下降,越冬水鸟数量创近十年之最。在全国率先出台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处置政策,拨付财政资金7600多万元,清退39个省级发证矿业权。湘潭市拆除绿心地区富力城96套违建别墅、59亩违建仿古建筑,恢复植被110多亩;郴州市耗资近千万元,拆除东江湖饮用水水源地98栋木质别墅。
督察反馈以来,湖南省对违法排污的工业企业责令整改4326家,立案处罚1360起,罚款金额超过8000万元;对生态环境问题背后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约谈党政干部1469人次、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950人;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背后存在的权力寻租、“保护伞”等违法犯罪问题,实施“一案三查”,移交司法处理255人,发挥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825家;立案处罚368家,罚款2385.6万元;立案侦查32件,拘留35人;约谈245人,问责198人。
不过,督察也指出,湖南省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整改存在标准不高、工作不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办法不多、担当不够,部分整改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
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引起重视、推动解决。益阳市没有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不够,态度消极、行动拖沓,以致许多整改任务久拖不决,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益阳市18项整改任务中,除长期整改任务外,其余15项任务有7项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全市涉锑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不力,导致大量严重超标的高浓度含锑、砷废水直排外环境;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遭遇邻避问题阻力后,不是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而是畏难不动、搁置项目。全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2017年大通湖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长沙市暮云经济开发区检查绿心内工业项目搬迁退出情况。
一些地方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部分项目甚至在第一轮督察反馈后顶风违建。株洲市在“回头看”督察期间提供不实信息,声称位于绿心地区的“北欧小镇”房地产项目已于2017年5月后全面停建,但督察发现,该项目在此后仍违规建设24栋高档别墅,当地对此没有坚决制止,没有查处到位。长沙浏阳市金科山水洲一期别墅、长沙县丽发新城三期和怡海新城三期等房地产项目,也在第一轮督察反馈后继续违规建设,占用绿心面积478.5亩。
张家界市在组织制订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项目退出方案时原则性不强,在延长水电站退出时限、增加水电站保留数量上一变再变,在湖南省多次要求优化方案的情况下,仍将部分违规水电站退出时限设置为2038年,甚至将拟保留水电站数量由24家增至40家。截至“回头看”时,全市仅退出水电站17座,退出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年引水量均不到全部的1%。在保护区设立后,建于核心区、缓冲区的23座违规水电站,仅6座退出发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