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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合肥标准”出炉 将逐步取消小区楼道口垃圾桶

2020-12-12 07:10:09来源:互联网

文章导读
本月起,《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设施。而相关细则何时出炉,也备受关注。好消息是,目前已经基本确定...

设备配置:小区道路及楼道口的垃圾桶逐步取消

根据居住、服务半径、垃圾日产量等,综合考量高层、多层、别墅等不同情况,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合理设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应密集或过疏,通常设置在楼与楼之间,既要考虑风向,又要位置合理,便于投放、利于收运,原则上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处。

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应按照四分类标准,根据实际垃圾量情况设置分类投放口,依据垃圾量配备足量的垃圾桶,满足居民分类投放需要,有条件的内可设置消毒除臭系统,配备管理间,配置存储区域等。

按照要求,乡镇、街道办,应当至少配置3名督导员负责督导工作;每个社区(网格)至少要配备一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小区按照每300-500户配置指导员和志愿者各2名。值得一提的是,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成后,小区道路及楼道口设置的垃圾桶应逐步取消,实行集中投放。

源头减量:不得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细则强调,各类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本市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市场监管、 邮政部门应当对快递行业过度包装进行限制,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鼓励采用以旧换新、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押金返还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同时,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经营者,应当采取环保提示、价格优惠等措施,引导消费者减少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费品,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此外,按照细则要求,超市、 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也不得无偿或者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合肥市将鼓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塑料购物袋替代品。

收运处理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的餐厨垃圾公交化直运

在运输方面,今后,要按照市区分级负责和垃圾分类转运的要求,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供餐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市级招标企业上门收集,实行公交化直运模式。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区级负责前端分类收集运至转运站中转或直接运至终端处理厂处置;市级负责转运站至终端处理厂的垃圾分类运输工作。

各区负责改造升级现有垃圾中转站或新建大型垃圾中转站,以适应厨余垃圾转运需要、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要及时清运,根据产生量适当增加清运频次,确保日产日清;中转站及末端处理场所应根据分类收集转运需求,同步调整开闭站时间。

在处置方面,合肥市将全力推进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设施建设。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 探索装修及大件垃圾回收利用模式,建设满足辖区处理需求的装修及大件垃圾处理厂,力争到2022年底满足辖区装修及大件垃圾处理需要。

原标题:分类投放集中点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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