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一个说法,李某夫妇将事发楼栋的一共30多户起诉至瑶海区法院。
据了解,事发楼栋一共34层,1号楼西侧住户卫生间窗户正对广场,所以原告认为,这块肥皂很可能是从卫生间窗户坠下的。因此将除了1楼之外的其他楼上30多户(包括租户)以及当时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要求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7.8万余元。
法院判决29户每户赔偿1416元
对于此事,被告物业公司深圳市某某物业公司合肥分公司辩称,该公司仅是七里香榭小区的管理人,并不是使用人,在事发前已经尽到物业管理的责任,并且在小区多处张贴禁止高空坠物的公告等,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请。
被起诉的有的住户称,事发当日不在合肥,在外地出差。有的住户称,房子是毛坯房,一直没有人居住。也有住户称,房子一直在出租,应该找租户。
对此,瑶海区法院认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已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肥皂应属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肥皂自高空坠落,除1楼之外,从2层以上坠落均存在可能性,应由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本案中有的业主提供了房屋租赁证明,可以排除其实施侵权的可能性,应由租户承担责任;有的业主提供了合肥供水集团出具的证明,证明无用水量,可排除其实施侵权行为的可能性;有的住户提供了社居委证明,证明不在该处居住,可以排除侵权可能。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其中的29户(部分是租户)承担赔偿责任,每一户给付补偿款1416元。
物业被判担责30% 已提起上诉
对于物业公司是否担责的问题,瑶海区法院一审认为,根据该院勘验可知,小区内1号楼门禁开着,住户表示单元门禁长期不关闭,物业公司未能举证反驳,被告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妥善及时地处置安全隐患,放任隐患的存在,未尽物业管理义务,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酌定为30%。据此,一审判决,深圳某某物业公司合肥分公司给付赔偿款1.7万余元。
目前,该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合肥中院提起上诉。
原标题:判了!合肥4个月大婴儿被肥皂砸中致颅内出血!小区29户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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