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不心存侥幸心理。保持应有清醒,遇到可疑情况应仔细甄别,核实其身份,谨防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原标题:“戏精男”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9万余元,获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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