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规范携犬出户行为是文明养犬的重要内容,如何携犬出户也是市民群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要做到“五要”,一要做到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二要做到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大型犬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其他犬只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2米;三要为大型犬佩戴嘴套;四是在电梯或者楼梯等狭小空间,要采取收紧犬链或者怀抱犬只等方式主动避让他人;五要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另外,在一般管理区携烈性犬出户要做到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并佩戴嘴套、主动避让他人。
对于城市街区中出现的流浪犬只,请问将如何处理?
答:条例规定,流浪犬只是指未被有效管控,无法现场查明养犬人身份信息的犬只,包括无主、遗弃、走失犬只等。流浪犬只浪迹城市街头小巷,翻食各类垃圾,随地便溺,不但影响城市人居环境,而且还存在犬只扰民伤人问题,且易繁殖形成犬患,特别是流浪犬只生存环境卫生状况差,容易滋生携带细菌病毒,存在狂犬病等疫病传播风险,因此必须加强流浪犬只整治收容。
根据条例规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重点管理区流浪犬只捕捉收容工作,经过前期调研准备,各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组织流浪犬只捕捉队伍,开展街面巡查,主动发现流浪犬只,采取人道、文明的方式捕捉流浪犬只。对捕捉的流浪犬只,通过查看犬牌、读取犬只植入蕊片等能够查明养犬人身份信息的,将第一时间通知养犬人及时领回,对现场无法查明养犬人的其他犬只将按规定移送收容留检场所免疫收容处理。
为了有效治理违规养犬、违规携犬等现象以及捕捉收容流浪犬只,公安机关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文明养犬、规范携犬等各项工作。
条例规定我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请问哪些犬只应该实行狂犬病免疫?另外,有哪些场所可以开展狂犬病免疫?
答:我国对狂犬病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是我市强化养犬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哪些犬只应该实行狂犬病免疫?条例规定主要是两类犬只:一是新生犬只,应当在其出生满三个月时进行狂犬病免疫,新生犬只三月龄后注射狂犬病疫苗,不仅免疫效果最好,而且免疫应激反应也相对较小;二是对先前已经狂犬病免疫的犬只,应当在其免疫有效期届满前三十天内,进行狂犬病免疫。正常情况下,狂犬病免疫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的犬只,养犬人可到各区县(市)建立的养犬管理服务场所,或经委托的免疫实施单位,主要具有合法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为其家犬注射狂犬病疫苗。一般管理管理区的犬只,由乡镇(街道)每年定期组织专业防疫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狂犬病免疫。
《动物防疫法》规定,居民携带宠物犬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请问犬主如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根据《动物防疫法》、《犬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关规定,犬主应提前3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申报检疫时须提供犬主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公共交通工具购票凭据等材料。犬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合格,并经临床健康检查正常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原标题:宁波重点管理区禁养哪些犬,违规怎么举报、处罚……权威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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