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反对在我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意见认为,一是老百姓有购买活禽的传统,相比较光禽更愿意购买活禽,融易新媒体,消费观念一时难以转变;二是禁止活禽交易后,屠宰厂、冷链配送、冷柜等配套设施尚未建设完备,市场上的光禽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可能出现售卖不合格、以次充好产品行为,食品安全存在风险,同时给市场监管带来困难;三是禁止销售活禽可能造成市场上和家禽销售有关的经营者经济损失,也可能出现禽产品价格上涨的现象,给老百姓生活水平带来影响。
3.关于在我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提出的具体工作建议:一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禁止活禽交易范围,不能一刀切;二是要开展活禽集中化养殖和屠宰,实行冷鲜配送,同时菜市场要配套建设冰鲜禽销售设备,便于监管、销售;三是上市的光禽产品要标注宰杀日期、种类等,可追溯,便于老百姓查询,保障食品安全;四是政府部门要加强禽产品的宰杀、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三、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对我市城区禁止活禽交易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局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对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作出如下解释:
1.关于老百姓消费观念转变问题:我市城区在2017年禽流感发生期间主动关闭了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在2018-2020年又主动实行季节性休市,加上城区菜市场在改造提升过程中,也有很多菜市场不设置活禽交易区,只售卖光禽,市民的消费观念也在逐步转变,消费者也开始接受光禽,有较好的社会承载基础。
2.关于禁止活禽交易范围设置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合肥市禽产品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规定,在我市主城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四县一市和安巢开发区不在禁止活禽交易范围内,仍可销售活禽。
3.关于屠宰厂和冷链配送体系建设问题:《合肥市城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实施方案(试行)》中对家禽屠宰厂设置条件、标准和流程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配送中心参与禽产品冷链配送业务,支持建设农贸市场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改善经营环境。
4.关于上市禽产品质量问题:《合肥市城区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实施方案(试行)》、《合肥市禽产品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要严格落实家禽集中屠宰厂检疫检验工作,进厂屠宰的家禽必须持有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并加挂“检疫标志”,确保上市的冰鲜禽产品质量合格,保障食品安全。
5.关于家禽销售相关经营户经济损失问题: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组建或加入合作社,推进家禽养殖规模化、生态化。支持家禽屠宰企业吸收规模家禽养殖企业和合作社参股改造提升,支持规模家禽养殖企业往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推进家禽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加快构建家禽全产业链。同时可引导原有活禽经营户转型经营冰鲜禽产品。
6.关于政府监管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护协作,加快推进建设家禽定点屠宰厂所需的项目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做好禽产品“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工作。加强市场巡查,对违反禁止活禽交易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要求进行处罚。
7.关于宣传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深入广泛宣传禁止活禽交易、家禽集中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民防控禽流感和禽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从传统“鲜活鸡”的消费方式向“白条鸡”“冰鲜鸡”绿色消费观念转变。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5月19日
原标题:关于《合肥市禽产品交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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