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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闻热点:最新!关于电动车上牌 合肥交警解答来了!

2020-05-19 17:06:33来源:融易新媒体

文章导读
日前,合肥市召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部署会,会议确定了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合肥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

首先,这三类车从外观上是有区别的,其中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是无脚踏骑行能力的。同时,就最大设计车速来说,电动自行车不超过25km/h,电动轻便摩托车车速不大于50km/h,电动摩托车车速大于50km/h。就整车质量来说,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55kg,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按照《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未对整车质量定义。此外还有这三类车还有电池电压和电动功率的区别。

驾驶资格区别上,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电动轻便摩托车驾驶人须持F证、E证、D证,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须持E证。

在行驶路权上,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佩戴头盔方面,合肥交警部门对此也进行了区别要求,其中电动自行车建议佩戴头盔上路,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必须佩戴头盔上路。

那么这些车辆是否能够载人?答案是电动自行车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 人。

在购置保险方面,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推荐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属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合肥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制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已办过号牌车辆继续使用

发票遗失可以承诺保证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情况:

有市民表示,自己是肥东县户口,在合肥市区内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

答案是: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0号令),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需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办理居住证。

以前办理过电动自行车号牌:

此外,针对以前办过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情况,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合肥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长期有效,可以正常使用。

发票、合格证找不到:

对于发票、合格证找不到的情况。

答案是: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具有合格证和发票,如果合格证和发票遗失,应当到销售企业补办。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必须具有合格证,如果合格证遗失,则不能证明该车是否符合“旧国标”,只能登记临时通行标志;如果发票遗失,融易新媒体,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在用电动自行车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

对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如果合格证、发票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原标题:最新!关于电动车上牌,合肥交警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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