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过日子,吵吵闹闹本是常有之事,但梅某某在一气之下竟将妻子从二楼扔下,并因此两次住院手术。5月8日,融易新媒体,庐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1月,梅某某与妻子饶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饶某某情绪激动,遂在自家二楼房间内打砸结婚照、生活用品等,并将房门反锁。梅某某气愤之下用脚踹开房门后与妻子饶某某揪扯起来,二人揪扯至客厅沙发旁时,梅某某一气之下将妻子抱起来从二楼窗户扔了下去,造成饶某某当场受伤,期间两次住院手术。后因妻子不予配合,伤情鉴定未果。日前,经依法鉴定,当时饶某某为腰椎骨折、骶骨粉碎性骨折,系轻伤二级。
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梅某某因家庭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梅某某表示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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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男女之间结为夫妻,缘分来之不易,彼此之间更应该常怀感恩之心、和睦相处。该案中的梅某某只因家庭琐事就情绪失控,不顾夫妻昔日情谊,愤怒之下便狠心将妻子从二楼扔下,伤害了妻子身心的同时,也让自己身陷囹圄。虽然其已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但也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庐江县院| 丈夫怒将妻子从二楼扔下 被依法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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