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诊疗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医院要积极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优势,积极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多渠道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五、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切实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三级综合医院均应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能力,尚未建成的应在5月20日前完成。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也应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暂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实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各地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和质量控制管理,杜绝交叉感染风险,确保核酸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比性。
六、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住院陪护管理,由主管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确定是否需要陪护,原则上陪护不超过一人并相对固定,并向陪护人员发放陪护证件。每天对陪护者至少检测2次体温,体温异常须立即停止陪护。陪护期间,要求陪护人员遵医嘱凭发放的陪护证限时限次出入病区。实施护工“定人定岗”制度,融易新媒体,固定工作范围,不允许相互串岗。
七、实施门禁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住院病区要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住院治疗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可以离开病房,如因检查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病房时,必须向主管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
八、加强住院病区管理。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严禁串病房、溜走廓、聚集聊天。如病室内无卫生间,应积极引导错时打水、洗漱、如厕,指导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病室每日自然通风2次,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通风时注意患者的保暖,防止外感风寒。加强病区通风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保证消毒液浓度,增加清洁消毒频次。
九、严格管控病房探视。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实行禁止探视制度,积极发布倡议公告,倡导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普通病人原则上谢绝探视,确需探视每床每天限一人探视,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探视人员须身体健康,有流行病学史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症状者不得进行探视。
十、加强院感防控管理。各医疗机构要组建院感防控监督队伍,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其他非重点部门和普通病区的管理,及时将发热患者与普通患者区分开来。要指导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要严格落实“进出检”、限流等措施,指导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要建立健康状况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和保洁、餐厅、配送、保安、护工等工作人员,以及患者和陪护人员每天或定期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发热和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原标题:刚刚,阜阳市卫健委通知!24小时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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