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202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3)

有奖销售本是双赢的促销的手段,却被少数不法商家违法利用,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套路”。广大消费者在面对有奖销售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了解抽奖规则和奖项设置,不要轻信所谓的“大奖”“巨奖”。

上海六一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案情简介

自2019年7月起,当事人先后在其微信公众号中推送标题为“别人家的孩子被确诊矮小症,一年还能长高16.8cm!?”“6岁男孩太调皮、成绩差,从差点被开除学籍到收到老师的小礼物!”等文章,介绍患者治疗矮小症、多动症的具体效果情况;推送标题为“课堂脱衣服、爬到桌椅上,导致全班40多名学生罢课一周…”的文章,其中含有“APS生物调序微生态疗法…目前接受该技术的临床统计,约超过8成接受治疗者,在绝大部分关键指标上均取得明显改善”的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公布202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点评

《广告法》规定,医疗广告中不得出现“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也明确,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广大消费者也应科学理性就医,不轻信违法广告。

上海市崇明区瀛鸿火锅店未标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真实名称和标记案

案情简介

自2020年10月起,当事人经某火锅品牌方授权,在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188号从事该品牌的餐饮经营活动。但当事人未在其经营场所或店招上标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真实名称和标记。

当事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通过加盟等形式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主动标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真实名称和标记,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文章标题: 上海公布2020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3)

内容摘要:有奖销售本是双赢的促销的手段,却被少数不法商家违法利用,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套路”。广大消费者在面对有奖销售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了 ...

免责声明: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文网址:http://mt.ironge.com.cn/News/city/245979.html



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700584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0000

BS17799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00307I10001R0S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0307Q10176R1S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2377 mt.ironge.com.cn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